东阳市民政局标准地名公告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三、十四条等地名备案公告制度的有关规定,“文泰路”等7条道路名称已经东阳市横店镇人民政府批准,并报东阳市民政局备案,现予以公告。
凡符合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情形的,任何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都必须使用公告中的标准地名。
东阳市民政局
2024年9月18日
根据国务院《地名管理条例》第十三、十四条等地名备案公告制度的有关规定,“黉宇大道”地名已于2024年9月15日经东阳市人民政府批复同意(东政函〔2024〕78 号),现予以公告。
黉宇大道 (Hóngyǔ Dàdào):北起广厦大学木雕小镇校区南门,南止 211 省道,途经水明街、东后里村、金华海关东阳市监管点,长 431 米,宽66 米。
2024年9月20日
编辑:许琳琳 二审:陈云 终审:史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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