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曝光台800
2024-10-17 14:384106阅读


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资格上岗作业的行政处罚案

【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20日,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对某水利建设有限公司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作为水利生产经营单位其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涉嫌水利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资格上岗作业。

【处理结果】

经核查,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的规定。12月20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当事人依法作出罚款人民币3.1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一审:葛润慈

二审:李俊俊

三审:陈欣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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