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市场行情不太景气,企业经营状况不佳,但是注销公司又有些不舍。当从市场监管部门了解到现在有歇业制度后,我立马就来办理了,想歇一歇,再做打算。”近日,某红木家具厂负责人陆先生到画水镇市场监管窗口办理完成了全市首家市场主体歇业备案登记。
据了解,为了给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提供缓冲期,降低企业维持成本,今年3月1日实施的《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首次增设“歇业制度”。“歇业制度”明确,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歇业期限累计最长不得超过3年。通过歇业备案登记,市场主体可以继续保有原来的名称和经营记录,保留主体资格,也不会因通过注册地址无法联系被列入异常名录,给企业信用带来影响。简单来说,歇业制度是允许经营者在一定时间内停止营业,并替其保留市场主体资格,为发展困难的市场主体按下“暂停键”,给他们提供喘息休整的机会。
“以前停业就必须注销,现在通过歇业,我们公司的名称、字号和优良信用都可以继续保留,这个政策很人性化,等我们‘喘口气’,又可以恢复营业,省了不少事!”不到10分钟就办好歇业备案登记业务办理的陆先生也松了一口气。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歇业制度为一些发展困难的市场主体设置“缓冲带”,提供“休眠期”,歇业期间企业可以不用租赁经营场所,有效降低房租、水电、人员等成本,并且随时可申请重新开业,非常方便。接下来,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做好该制度的宣传解读,为市场主体纾难解困,助力打造优质营商环境。
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完成歇业备案登记38家,涵盖电子商务、餐饮服务、美容服务、红木加工等多个行业。
编辑:严格格
一审:董之震
二审:黄祥
终审:史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