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元补贴还剩1个月期限 非标电动车车主请抓紧置换
歌画东阳客户端记者 董莹
2022-08-22 13:505354阅读

根据《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备案之日起使用满七年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使用未满七年的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自2023年1月1日起不得上道路行驶。

自3月14日,我市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工作全面启动以来,广大市民朋友淘汰“非标车”、置换“国标车”热情持续高涨。目前,我市鼓励备案非标电动自行车提前淘汰置换活动仍在继续,将持续到今年9月底。值得注意的是,第一档200元消费券补贴优惠措施已于7月底到期;8月起消费券补贴将降至100元,该档补贴持续到9月底结束。

3月14日至6月16日期间淘汰置换的车辆,可携“浙江e行在线”淘汰流程截图、身份证明、新车销售发票、车辆回收证明、新车上牌整车照片等材料提交至人民北路3号市场监管局509室,经审核后可补领消费券。

编辑:严格格
一审:董之震
二审:黄祥
终审:史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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