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 个人最高可罚1000元
歌画东阳客户端记者 胡媛 通讯员 吴张樱
2023-02-09 15:104831阅读

日前,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江北中队执法人员在市区望江北路巡查时,发现有人擅自在路灯杆上架设电缆,并安装了配电箱。最终,当事人吴某被罚款500元。

经调查,吴某负责所在村庄的物资交流会夜间照明工作,他安排人员将电缆架在路灯上。当执法队员要求其提供相关部门审批手续时,吴某表示自己并没有。该行为涉嫌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安置其他设施。随后,执法队员责令其限期改正,但在后续的巡查中,发现吴某并未改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进行了立案调查,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城市照明设施是行人和车辆夜间出行安全的保障。根据《城市照明管理规定》,未经审批擅自在城市照明设施上架设线缆、安置其他设施等行为,可对个人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

编辑:杨慧萍
二审:董之震
终审:单昌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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