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湖声音
聆听每一份南湖的声音
为了继续深入实施“浙江无欠薪”、“南湖无欠薪”行动,时值年后企业返工、工地复工高潮,小劳、小社再次给广大劳动者温馨提示!
对于一般用人单位,请广大职工牢记“六字”原则:订合同,缴社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务院第724号令《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对于工程建设领域有特殊规定,请广大农民工牢记以下“五要”事项。
一要 必须签订劳动合同,牢记维权公示牌的信息。
二要 主动配合项目考勤,进出工地务必刷脸、刷指纹进行实名考勤,每月核对考勤、工资单并由本人签名确认。
三要 妥善保管发放劳动报酬个人的银行卡,切记不能交给单位、班组长、包工头等他人代管,否则造成的损失将完全由个人负责。
四要 掌握维权的合法途径。
可根据项目公示的维权告示牌公示的施工总包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先向项目部反映,由项目经理出面与班组长协调解决;也可向施工总包单位反映,请求解决;如项目部无法解决的,可以向行业主管部门反映,各行业主管部门将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协商解决;也可向项目所在地的乡镇街道的劳动部门投诉,依法维护你的合法权益。
五要 依法理性维权。
在进行举报、投诉维权时,人数众多的可以选出不超过3人的代表,准备好身份证件、劳动合同、记工单等相关证据,向劳动部门、行业主管依法维权。不得采取极端、过激行为或者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否则将被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来源:南湖区人力社保局劳动保障监察科(部分图片源于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