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人力社保局接到职工投诉,该职工表示其在某企业工作离职时工资未结清。该局监察执法人员通过核查其身份信息,发现该职工未满16周岁,属于童工,监察执法人员迅速前往该企业展开实地调查。
检查组通过翻看企业的营业执照、劳动合同、花名册、考勤记录等用工台账,发现该企业存在花名册在册人员与实际在厂人员不符,招用工时对员工身份信息核查不到位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执法人员当场要求用人单位立即自查并整改,并对违法使用童工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
随着我市的加速发展,用工需求量增加,有些企业为用工降低成本,冒险挑战“高压线”,违法使用童工。在此,市人力社保局提醒各用人单位,严格把好“用工关”,招工时必须仔细核查劳动者年龄、身份等信息,并妥善保管录用人员的录用登记等材料,依法建立用工管理台账。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关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保护,强化联合执法,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营造良好就业环境。
编辑:许琳琳
二审:董之震
终审:单昌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