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出台医药产业新政策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
歌画东阳客户端记者 董莹 通讯员 严丽缤
2023-05-16 14:006370阅读

5月15日,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经信局、市税务局、市财政局四部门联合发文,出台了《加快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该《措施》将于今年7月1日正式施行,有效期三年。

据悉,2019年我市出台了《东阳市扶持医药产业发展若干政策》。该政策执行三年来,我市医药企业发展迅速,新增药品生产企业5家,产值规模从2019年的77.6亿元提升至2022年度的103.8亿元。为继续加速构建生物医药创新高地,鼓励生物医药企业不断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我市对原政策进行延续和修订,出台了《加快我市生物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

《措施》主要包括“鼓励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创新营销模式”“鼓励药品、医疗器械企业加大研发创新”“鼓励药品、医疗器械企业申报国际注册认证”“鼓励药品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鼓励企业参加集中带量采购”“鼓励企业向上争取资金”等六个方面。

其中重点修订内容包括:新增支持MAH产业化落地,对药械上市许可持有人委托本市企业(委托双方须无投资关联情况)生产其所持有药械产品,且销售税收结算在我市的,按销售该产品形成的年度新增地方综合贡献额给予80%奖励;提高原政策新药和改良型新药资金支持总额,新药总额从原来2000万元提高至最高4600万元,改良型新药总额从原来1500万元提高至最高2200万元;3-5类仿制药获得批件后给予300万元,增加“需做临床试验的,再增加100万元”;调整仿制药和原料药原来分阶段奖励和按实际研发投入30%的奖励,改为一次性资金支持;删除原古代经典名方的奖励,合并入“3-5类仿制药奖励”;调整医疗器械分阶段奖励,修改为一次性奖励。调整创新医疗器械奖励,对进入国家、省创新医疗器械特别审查程序或医疗器械优先审批程序的,Ⅲ类、Ⅱ类资金支持总额分别从原来的200万、50万提至300万、100万;调整药品企业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内容,删除“视同通过一致性评价”情况;新增中标集中带量采购品种的奖励条款,新增向上争取资金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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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审:史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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