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模范你来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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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12 15:346499阅读




东阳市第八届

道 德 模 范

推荐活动




为深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倡导全社会学习道德模范、崇尚道德模范、争当道德模范,弘扬向上向善正能量,树立文明和谐新风尚,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融媒体中心、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决定联合开展第八届东阳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

此次评选活动,面向基层群众,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重在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评选程序,择优评选。

按照新时代公民基本道德规范的要求,结合当前社会生活实际,第八届东阳市道德模范设立“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和“孝老爱亲模范”5类。本届东阳市道德模范每个类别表彰2名左右,5类共表彰10名;表彰东阳市道德模范提名奖若干名。

根据《关于开展第八届东阳市道德模范评选活动的通知》(东市宣〔2023〕14号)要求,东阳市第八届道德模范已正式启动评选,为了充分体现道德模范推荐的广泛性,评选委员会同样欢迎您对新发现的道德模范进行推荐(推荐类别包括助人为乐类、敬业奉献类、见义勇为类、孝老爱亲类、诚实守信类)。如果您身边有感人事迹的他(她、他们),请积极向我们推荐。

推荐对象要求填写推荐表,每人各附一寸免冠彩色证件照和3张工作生活照(像素为3M以上)、500字左右事迹简介和2000字左右详细文字材料,加盖各镇乡街道或主管部门公章。相关材料(推荐表、事迹材料、照片、公示材料)发送至邮箱dyswmb@163.com,纸质版报送至市行政中心1513办公室,联系电话:0579-89326117。截止时间为2023年6月30日。

▲扫描上方二维码下载推荐表



道德模范标准


一、基本标准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中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综合道德素质,在日常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品德高尚、群众公认,是社会的好公民、单位的好员工、家庭的好成员,在推进“两个先行”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二、分类标准

助人为乐模范:长期坚持帮助无血缘亲缘关系的老幼病弱、鳏寡孤独以及其他困难群众;对遭遇不幸或遭受灾害者奉献爱心,努力帮助排忧解难;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参加学雷锋志愿服务和捐款捐物、助学助残等社会公益活动。


见义勇为模范:秉持公平正义,弘扬社会正气,关键时刻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产生较大社会影响。


诚实守信模范:具有强烈的诚信意识,从事生产活动坚持质量至上,从事经营活动坚持信守契约,从事服务工作坚持优质规范,在合作者或服务对象中享有高度信誉;在人际交往中,真诚待人,实心做事,即使遇到困难,仍坚持信守承诺。


敬业奉献模范:具有崇高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立足岗位,刻苦钻研,业务过硬,勇于创新,有重要发明创造或重大贡献;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长期在艰苦条件下尽职尽责、默默奉献、不求回报,恪守职业规范,办事公道、服务优质,赢得群众好评。


孝老爱亲模范:模范践行家庭美德,孝敬父母,夫妻和睦关爱子女,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在家人亲属有伤病、残疾等困难情况下,做到不离不弃、患难与共、相濡以沫。


各行各业选树的重大典型以及“中国好人”“浙江好人”“金华好人”“东阳好人”等可优先推荐。推荐候选人只参加一个类别的评选。推荐候选人中,除已牺牲(或去世)的之外,一般不推荐16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已获评历届东阳市级及以上道德模范和各类团队(团体)不参加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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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严格格
二审:董之震
终审:陈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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