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配足救护人员 我市一家游泳馆被处罚
歌画东阳客户端记者 胡媛 通讯员 陈勇
2023-06-12 16:106699阅读

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主城区某游泳馆未配足救护人员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当事人被处以罚款3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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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检查至该游泳馆时,发现按照其取得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相关要求,该馆应配有3名救助人员,但实际仅配备2名。发现该问题后,执法人员要求其限期整改到位。后续,执法人员进行整改情况复核时,发现该店未在限期内改正,且当时泳池中有顾客游泳,但无救助人员在岗。“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这是我局在该执法事项上办理的首案。”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去年以来,我市持续深化“大综合一体化”改革,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林业、文旅、应急等多领域实现新案源案件办理。下一步,该局将继续联合相关主管部门加大监督执法力度,以“零容忍”的态度依法依规查处此类违规经营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编辑:严格格
二审:董之震
终审:陈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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