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画东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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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古以来,火是“慎用之则为福,不慎用之则为祸”。因为火的飘移不定、突如其来,人们对它充满恐惧,历史上也一直在寻找降服克制之法。但是古人的认识与技术都有限,因此对火的观念存在许多唯心成分。
东阳历史上火患不绝,但现存的几部旧志里鲜有提及,《道光东阳县志》记载:“崇祯初,岁有年。六年七月,宪台第前火起,延烧数千余间。”这算是规模最大的一次火灾了。
对东阳县城而言,历史上最大的威胁就是战火。每次遭遇兵燹,都伴随有火烧民庐的记录。也有县衙、学宫等公共建筑失火记录。一般遇火灾,官员都是组织百姓扑救。但也有例外。《道光东阳县志》记载,明崇祯年间,永嘉人彭如翱任训导,主持修缮整理了县学的殿庑、堂斋及祭器、学田。有一次县城失火,眼见要波及县学的学宫。彭如翱镇定自若,整理衣冠望火而拜,结果风反向而吹,学宫由此逃过火劫。类似的事不独发生在彭如翱身上。明代学者王乾章之子王嘉亮,万历年间举人,出知常德府时曾遇火灾,也是虔诚祈祷,“风反火灭”。
因为火的不可把控,催生了一种特殊的“禳火”仪式。早在春秋时期的鲁昭公十八年(公元前524年)五月,宋、卫、陈、郑国发生火灾之前,郑国大夫裨灶提出用两种玉制的礼器来禳火,以祈求神灵免除火灾。但是孔子的学生子产不相信此道,认为这是偶然事件。
旧志中记载,东阳也有“禳火”的风俗,一般在农历十月初一举行,称为“十月朔”,又名“十月朝”“先天节”。这一天,城中士民赛五方之神,名曰“五圣”,也称“太祖”,东西南北各易其位,四隅之人交相迎送。到夜晚就用长竹竿系着灯笼导行,以禳火。邑人卢洪嵩有诗记载此盛况:“明珠叠缀耀银城,两两三三促队行。低出檐坊星陨雨,高承沆瀣露凝茎。”赵衍也作诗《应宿楼观灯》以记:“一曲迎神十月朝,一年灯事又春宵。岁时疑复兼秦朔,饶鼓惊传沓暮潮。位错五城隅气接,星回百道火氛消。楼头尚有标题在,莫谓台成厌夜枭。”可见,东阳百姓虽用这种古老的风俗祈祷消除火灾,士大夫却将此夜的灯火作为风景观赏。
这种风俗,相传还与南宋时期任丞相的乔行简有关。当时县城东面有座康济庙,又名东殿,宋徽宗宣和四年(1121)由邑令裘移忠所建。乔行简曾经读书于此,每到晚上出行,常有光引导他出入。后来乔行简跻身贵显之列,于是在十月初一的晚上迎灯作为回报,渐成“十月朝”。这一天,城西宁济庙、城南忠德庙、城北北镇楼都交相迎送赛神。
乔行简为官期间,非常注重防范火灾,史籍记载他“又论火灾求言,乞取其切者付外行之”。他曾向朝廷进言防范火灾的重要性,择取紧迫措施付诸实施。
但东阳人也明白,神佛之说、禳火之俗,都只是一种精神上的安慰和心理上的自洽,并不能真正免除火灾。因此他们采取了务实有效的防火措施,最重要的就是大兴水利,蓄水灭火。
道光志载,早在东阳建治之初,就在县治前照墙外“愷悌”坊,疏浚双泉以杀火势,如龙之有眼。双泉即双井,嘉靖时期还建有井亭。明初,赵氏谋建七星塘,“以制火星”。七星塘各以“酒亭、斧头、上荷花、下荷花、果盒、酒、燥”命名,环列如七星,面积巨大。
康熙《新修东阳县志》主编赵衍,字湛卿,号心远,又号香沙,非常注重消防安全。他在中进士后授贵池令,到任后了解到城中经常发生火灾,于是相度形势,于百牙山下凿方池,潜引清溪水注之,火患遂息。
道光时期,东阳全县凡面积10亩以上的池塘超过110口,有力地降低了火灾引发的灾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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