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⑮ | 扬尘治理再加码 东阳一施工工地被罚4万元
歌画东阳客户端记者 胡媛 通讯员 黄瑞骐
2023-06-17 10:404687阅读





安全无小事。为帮助广大市民增加对相关法律法规的了解,让安全生产意识入脑入心,东阳市融媒体中心推出“以案说法”专栏,通过分析案例,再现案情,营造人人讲安全、事事重安全的良好氛围。今天,来看“以案说法”专栏第十五期

东阳一施工工地被罚4万元


近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湖溪中队在巡查中发现,一处施工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施工作业造成扬尘污染。经过调查取证,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涉案施工单位开出了4万元的高额罚单。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主动作为,以高标准严要求给扬尘治理再加码,坚决打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违法行为,已查处施工工地扬尘案件5起。

下一步,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将围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优化自身工作方式方法,持续强化扬尘综合治理,并联合多部门开展综合检查执法,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重要提醒:

所有施工单位和相关人员,切实做好施工工地的防尘降尘措施,严格按照7个100%的标准共筑我市蓝天保卫战坚固防线。

施工工地现场7个100%:

施工现场100%围挡 

工地沙土100%覆盖

工地主要道路100%硬化

拆除工程100%洒水

出工地运输车辆100%冲净车轮车身且密闭无泄漏

暂不开发的场地100%绿化

外墙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100%安装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第六十九条第三款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工地设置硬质围挡,并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的,应当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应当进行资源化处理。

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

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一)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密闭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


编辑:赵佳琴
二审:董之震
终审:单昌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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