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部门:
因金泽巷区块旧城改造项目建设需要,下列房屋列入房屋征收范围:东至解放路,西至中山路,南至西街,北至环城北路,(不含吴宁街道办事处、张国维故居、北镇楼、吴宁三中教育集团)。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第十六条和《东阳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东政办发〔2022〕27号)第二条第(五)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743号)第二十六条规定精神,请暂停办理房屋征收范围内下列事项或行为:
一、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
二、改变土地(或房屋)用途等手续。
三、房屋析产分割、过户或者抵押。
四、房屋装饰装修。
五、新增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或者其他社会组织登记。
六、户口的迁入和分户,但因婚姻、出生、回国、军人退伍转业、经批准由外省市投靠直系亲属、刑满释放和解除劳动教养等原因必须办理户口迁入和分户除外。
七、已依法取得建房批准文件但尚未建造完毕的房屋的续建。
八、以被征收房屋为注册地址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手续。
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办理上述手续、实施上述事项或行为的,不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暂停时间: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特此通知。
东阳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2023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