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浙江金华甬金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向本局提出申请,要求办理甬金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宁波至金华段(金华段)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手续。根据申请人提供的申报材料:本项目为高速公路改建项目,途经东阳市、义乌市、金东区。项目主线全长约69.7km,采用高速公路双向八车道标准,设计速度为100km/h;连接线全长约2.1km,采用一级公路双向四车道标准,设计速度为80km/h。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我局将相关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17日,公示地点为项目现场和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网站(http://zrzyj.jinhua.gov.cn)、东阳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ongyang.gov.cn)、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http://www.yw.gov.cn/col/col1229247787/index.html)。
如本行政许可直接涉及公民(法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依法享有陈述、申辩及申请听证等权利。请于2023年8月17日(含当日)前持利害关系存在的材料及本人身份信息(或法人身份信息),向金华市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金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义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涉及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如需申请听证,请在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提出申请,逾期不申报的视为放弃。
联系电话:
0579-82468952(金华)
0579-82469547(金华)
0579-86623063(东阳)
0579-85518769(义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