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被撞,全责?!因为……
2023-08-21 16:133.2万+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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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起“鬼探头”,很多驾驶员肯定不陌生,就是在路上正常开车,突然从视线盲区蹿出来一个人或一辆车,让人根本来不及做出有效的反应,这突如其来的“相遇”即便是“老司机”也会防不胜防。昨天(820日),桐乡就发生了这样一起“鬼探头”的事故。

当天上午11点多,王超(化名)驾驶电动自行车,潘先生驾驶小型新能源汽车,双方行驶至乌镇镇子夜路某路段时,王超为贪图一时方便,驾驶电动自行车从车流中横穿机动车道,导致双方发生碰撞。事故造成王超受伤双方车辆损坏。

经调查,王超驾驶电动自行车横穿马路且未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不惜穿越双黄线车辆间穿插通过是造成此事故的直接原因他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第三十六条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之规定,故王超负全部责任。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宣教股股长杨一平介绍说,“鬼探头”造成的事故数不胜数,说它是“马路杀手”一点儿也不为过很多电动自行车、行人,仗着体积小,活动方便就在马路上随意穿插。殊不知这个行为非常危险,行驶中的车辆视线存在很多盲区,很容易看不到穿插的非机动车和行人,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

那么如何避免“鬼探头”事故的发生?作为机动车驾驶员首先是要提高安全意识。超车时要注意防范被超车的车头前突然窜出行人或非机动车;会车时要注意防范对向交会车的车尾处突然蹿出行人或非机动车其次是养成“备刹车”的好习惯开车时只要不踩油门,右脚一定放在刹车踏板上,一旦遇到突发情况就及时踩刹车最后是通过公交车站、学校、路口等路段时减速慢行在容易发生事故的地段和环境,机动车的减速慢行非常必要,可以给自己留足反应时间,给机动车留够制动距离,防止发生意外。

作为非机动驾驶人和行人则要谨记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不抢道、不逆行,是避免“鬼探头”事故的关键。同时不要心存侥幸,人的血肉之躯终究难抵机动车的金刚铁骨,切不要“鸡蛋碰石头”

桐乡交警在此提醒,马路如虎口,千万不能掉以轻心。只有机动车驾驶员、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都遵守交通规则,可以避免更多意外的发生。

本文系爱桐乡APP独家编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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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吴卓尔

编辑|吴卓尔

责编|陈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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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浙江嘉兴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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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浙江嘉兴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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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浙江嘉兴2023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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