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案说法丨东阳市某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货运车辆超载经处罚不改的违法行予以行政处罚案
歌画东阳客户端
2023-08-23 15:314340阅读

案例:

2023年7月7日,东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江北中队在东阳市迎宾大道66号路段处进行交通违法检查时发现,东阳市某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名下车子,存有超载运输的违法行为嫌疑,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车辆停止营运,并联合交通部门对车辆进行过磅,经测实际载重量超核载量100%以上。东阳市某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货运车辆存在多次超载违法行为,经处罚不改,责令限期整改。

处罚结果:

经核查,该公司上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发》第九十二条第四款“运输单位的客运车辆载客或货运车辆超载,经处罚不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发》第九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7月7日,东阳市交警大队于对东阳市某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0.3万元的行政处罚。

编辑:杨慧萍
二审:董之震
终审:史莹

推荐专题

东阳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集中排查整治

我说两句…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