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话云和
云和县融媒体中心
注意
禁止秸秆焚烧!
当前正值秋收季节,秸秆焚烧工作进入关键时期。为防止大气污染,预防安全隐患,打赢蓝天保卫战,白龙山区开展秸秆焚烧攻坚战,切实抓好秸秆焚烧工作,多措并举筑牢秸秆焚烧“防火墙”。
为警示提醒广大群众,杜绝露天焚烧秸秆行为,现将今年部分案例进行通报。
2023年1月3日,当事人杨某在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白龙山街道中立建设工地 实施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违法行为。现场焚烧点位2处,过火面积约2.55平方米。
云和县白龙山街道办事处依法对该案件进行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关于“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佰伍拾元整(¥550)的行政处罚。
2023年2月2日,当事人余某在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白龙山街道隔溪寮村往沙溪方向路边农田里实施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违法行为。现场焚烧点位1处,过火面积约3.04平方米。
云和县白龙山街道办事处依法对该案件进行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关于“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的行政处罚。
2023年9月29日,当事人郭某在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白龙山街道瓦窑村西坑边农田地里实施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违法行为。现场焚烧点位5处,过火面积约600平方米。
云和县白龙山街道办事处依法对该案件进行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关于“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的行政处罚。
2023年10月7日,当事人林某在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白龙山街道瓦窑村西坑边农田(经度 119.567835,纬度28.083072)实施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的违法行为。现场焚烧点位1处,过火面积约3平方米。
云和县白龙山街道办事处依法对该案件进行立案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一款关于“违反本法规定,在人口集中地区对树木、花草喷洒剧毒、高毒农药,或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罚款人民币陆佰元整(¥600)的行政处罚。
作者 徐靖雅
编辑 徐靖雅
审核 艾月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