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媒时评丨“秸”尽全力防患未“燃”
歌画东阳客户端记者 何若舟
2023-11-04 08:486106阅读

10月30日上午,金华市禁止露天焚烧秸秆百日攻坚部署会以视频会议形式召开。

近期,我市多地出现焚烧秸秆现象,不少农户环保意识淡薄,为了图方便,就在田地里焚烧起秸秆来。日前,我市专门召开禁止露天焚烧秸秆会议,加大禁烧秸秆监管力度,防患于未“燃”。

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的,由监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可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造成他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涉嫌构成放火罪,可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既有“正面法规”约束,又有“反面教材”警醒,焚烧秸秆为何还是屡禁不止?

由于农户缺乏人力、技术、资金等支持,秸秆无法回收处理,焚烧往往成为最简单快捷、成本最低的处理方式;一些农户的法制意识、环境保护意识淡薄,对焚烧秸秆所造成的后果知之甚微,面对相关部门的监管,容易产生抗拒心理;相应的监管惩罚力度不够,农户抱有侥幸心理和从众心理,认为“反正没人看到”“大家都烧我也烧”,导致“无成本违法”……

焚烧秸秆是违法行为,其危害是多方面的。火灾事故。焚烧秸秆时,火苗受风力影响“上蹿下跳”,极易引发房屋、农田火灾,甚至造成森林大火,严重威胁市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空气污染。秸秆焚烧产生的大量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等有害物质,对人体健康造成极大影响;焚烧时产生的滚滚浓烟是形成“雾霾天”的罪魁祸首之一,空气能见度下降导致交通事故频发。土壤破坏。在高温炙烤下,土壤中的微生物被烧死,有机质、腐殖质等被矿化,严重影响土壤肥力,可能导致农作物减产,农民减收。

那么,如何有效制止焚烧秸秆?

监管部门应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对违法焚烧秸秆行为加大法律执行力度,提升全民环保意识。

农户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从小我做起,积极劝导焚烧秸秆行为,做到“法在心中,践在行中”。

政府应研究出台秸秆综合利用相关补贴优惠政策,大力研发推广“秸秆生物发电”“秸秆综合还田”等技术,推动秸秆回收利用,从源头解决焚烧秸秆问题;设立禁烧秸秆工作奖励专项资金,对禁烧秸秆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集体实施奖励,并将禁烧秸秆工作纳入“十佳村”等考核标准。

禁止焚烧秸秆,守护绿色家园,人人有责。

编辑:刘海杰
二审:董之震
终审:陈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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