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桐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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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小伙驾驶摩托车上道路行驶,
上演“炸街”、“翘头”的操作,
自以为很炫酷、很拉风,
殊不知这是在拿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开玩笑。
近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就查处了一起摩托车“翘头”驾驶的交通违法行为。
11月21日,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有3名机车少年骑着摩托车穿梭在车流中,在路上“炸街”、“翘头”炫技,看着十分危险。接到举报后,桐乡交警立即通过数字警务室,展开视频侦查。

监控画面显示,当天晚上7点11分,3辆摩托车途径市区庆丰路与公园路交叉口时,其中2辆车先后翘起车头,独轮行驶,让人看得胆战心惊。“接到举报后,我们很快就找到了这3名交通违法嫌疑人。”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东(铁骑)辅警中队副分队长黄佳炜说。

今天(11月23日)下午,3名男子来到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城东(铁骑)中队接受调查处理。记者了解到,张某、沈某、付某是朋友关系,他们都是机车发烧友。

现场,经过身份核实,民警发现张某不是第一次做出此类交通违法行为。10月2日,张某同样因“翘头”驾驶这一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查获。“我是看到朋友‘翘头’了,所以我也跟着翘了,我觉得好玩。”张某说。

当记者询问他们是如何学会“翘头”驾驶这一操作时,沈某告诉记者,“翘头”驾驶是自学的,不需要技术含量。“轻松拧一下油门就可以翘起来了。”沈某说。
“翘头”驾驶非常危险!!!
民警告诉记者,当车辆“翘头”时,前轮离地,只有后轮这一着力点,车辆稳定性变差。如果在驾驶过程中,操作不当,后轮打滑,很容易导致车辆失控,从而发生交通事故。“翘头”驾驶不仅是对自己的不负责,还有可能会影响附近其他的交通参与者。
现场,民警对张某、沈某、付某3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批评教育,并处以相应的处罚。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张某、沈某二人因实施驾车时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违法行为,被处以记三分,罚款一百元的处罚;付某因非法改装摩托车,被处以罚款一百元的处罚,并责令其将车辆恢复至出厂状态。
3人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不会再犯。“以后摩托车放家里不开了,太危险了。”张某说。
桐乡交警提醒:
千万不要效仿他们的行为,
对于这样的交通违法行为,
桐乡交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
同时,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
一定要遵守道路交通法规,
安全出行,文明驾车。
本文系爱桐乡APP独家编辑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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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沈烨
通讯员|黄奕
编辑|沈烨
责编|陈亚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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