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1日起,《瑞安市人口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将施行。其中关于实施快速落户措施,备受华侨关注。那么,华侨申请回瑞定居应当如何办理落户手续?需要提供哪些材料?近日,记者采访了市公安局人口服务管理大队副大队长陈晓梅,针对这些问题进行一一解答。
问:华侨办理落户的条件是什么?
答:原户口登记在本省,2003年8月前因出国出境被注销户口的华侨,本人回国可向原户口注销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恢复登记。
需要注意的是,护照与原户口登记身份信息不一致,但护照持有人与户口登记人系同一人的,以及其他特殊情况的,可致电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户籍窗口详细咨询(附瑞安市全市户籍办理地点及咨询电话)。

问:华侨申请落户须提交哪些材料?
答:1、填写《华侨回国定居申请表》(请扫码下载);

2、出国注销证明(原户口注销地派出所查询档案);
3、本人有效护照及入境记录;
4、落户方户口簿、户主身份证;
5、若单独立户需提供不动产证(本人、配偶或直系亲属的产权);
6、若原户口注销地无落户条件且无房产,可投靠城镇地区亲友处,需提供亲友的不动产证、身份证、户口簿及同意落户证明。
问:大概多久能够完成落户?
答:审批时间为1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