烈犬咬伤女子,犬主赔偿20余万元
歌画东阳客户端记者 胡媛
2024-01-06 18:438868阅读

近日,市民王女士(化名)向本报反映,经过多部门协调解决,她母亲被烈性犬咬伤事件最终达成协议,狗主人家赔偿20余万元,目前已全部到账。“希望我们的经历能警醒他人,积极维护自身权益,同时提醒大家一定要文明养犬。”王女士告诉记者。

事故发生在去年,正在上班的王女士突然接到母亲的电话:“她边哭边说,在路上被狗咬了,大狗还在身边绕圈,她吓得一动都不敢动。”等王女士赶到医院,母亲受伤的严重程度远远超出了她的想象。“双侧手臂都被撕咬,骨头外露,脸上也有伤痕,医生护士都说没见过被咬这么严重的。”

事后王女士了解到,咬伤母亲的是一只马里努阿犬,俗称“马犬”。通过事发地的监控视频可以看到,受害人被撕咬了十多分钟,期间都没有行人路过。“狗主人是在接到我妈的电话后,才匆匆赶来将狗拉走,再将她送去医院。”王女士表示。在后续治疗中,狗主人只支付了部分医疗费用。但因为受伤严重,做手术和康复治疗的费用远远不够。王女士和家属曾多次向狗主人家索赔,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

经过多番考虑后,王女士一家最终选择了报警。在民警和律师的协助下,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记者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了解到,咬伤王女士母亲的马犬,属于全市禁止饲养的21种烈性犬种之一。按照《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此外,养犬人携犬出户要使用犬绳牵领,同时办理养犬证件,我市还划分了养犬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

“涉事的犬只属于烈性犬种,且长期处于圈养,狗主人应当预见到如管理不善会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危害后果,却没有采取相应安全措施,造成了伤人事故,狗的主人要承担民事侵权责任。”浙江厚宁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晓凌对该事件进行了分析。

王晓凌提醒,一旦被狗咬伤,受害者要及时报警,并尽可能收集证据,如报案、医疗记录等,以明确事故责任及损失情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一定要合法合规养犬,及时给宠物注射疫苗,做好防护措施以后再出门,遛狗一定要拴牵引绳,做到文明养犬。“如果狗主人明知狗有攻击性,却以放任的心态,不拴绳,以至于造成严重的后果,则涉嫌以其他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应被追究刑事责任。”

编辑:许琳琳
二审:董之震
终审:史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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