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运班车不按批准站点上下客违法
歌画东阳客户端通讯员 卢巧苹
2024-01-29 14:336110阅读

近日,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城北中队查获了一起客运车辆未按批准站点停靠上客案。

当天上午,驾驶员杨某驾驶鄂牌大客车停靠在甬金高速东阳出口处等待乘客上车,被正在巡查的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队城北中队执法人员当场查获。

经调查,该车所属公司系湖北一家客运公司,车辆核载54人,驾驶员杨某受公司指派驾驶该车从舟山普陀运载48位乘客到湖北恩施,途经甬金高速东阳出口带3位乘客上车。根据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客运班车应当在许可的客运站点和中途停靠的配客站点上下旅客。该公司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执法人员对其进行了警示教育。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客运经营者不按批准的客运站点停靠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原许可机关吊销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目前正值春运,市交通运输行政执法部门提醒广大客运经营者,要切实加强安全意识,自觉合法合规经营,切勿存在侥幸心理。


编辑:严格格
二审:董之震
终审:陈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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