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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将迎来2023年度
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
怎么办理年度汇算?
一起来睇睇
2023年度汇算办理时间为
2024年3月1日至6月30日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已预缴税额
纳税人在2023年
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
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无需办理汇算
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已预缴税额与汇算应纳税额一致的;
符合汇算退税条件但不申请退税的。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
纳税人需办理汇算
已预缴税额大于汇算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2023年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超过12万元且汇算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下列在2023年发生的税前扣除
纳税人可在汇算期间
填报或补充扣除
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符合条件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等专项扣除;
符合条件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
符合条件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商业健康保险、个人养老金等其他扣除;
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
办理退税
▼
办理补税
▼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point_right:自行办理。
:point_right: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代为办理。
:point_right:委托受托人(含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办理,纳税人需与受托人签订授权书。
编辑:杨慧萍
二审:董之震
终审:陈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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