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俗活动引火灾!北京拘留3人!
歌画东阳客户端 来源:中国消防 通州消防 北京晚报
2024-03-31 08:294768阅读

清明节将近

民间有烧纸燃香的习俗

然而,春季风干物燥

祭祀用火时稍有不慎

就可能导致严重后果

3月29日,北京通州一地

连发两起因祭祀引发的火灾

3人被拘留

01


3月29日上午10时许

在北京市通州区群芳南街路边草坪处

刘某携带纸钱、香烟等用品

祭拜亲人

在点燃祭扫用品后

大风将燃烧的纸钱吹至杂草丛中

引发火灾

02


3月29日11时许

在北京市通州区张家湾

皇木厂村南侧树林内

王某1、王某2

以点燃纸钱的方式

进行祭祀活动

引发火灾 


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上述三人均被通州公安分局处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阿消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清明节焚香烧

务必注意消防安全

远离可燃物

一旦用火不慎引发火灾

造成严重后果

不仅害人害己

还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请尽量选择绿色祭扫方式

怀念先人的同时

共同守护清明时节的万家安宁


编辑:吴璐瑶
二审:董之震
终审:陈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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